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及《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
通知》(黔招考成〔2016〕7号)精神,铜仁学院将承办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程:11月5日(星期六)
类别 | 上午9:00-11:00 | 下午13:00-15:00 | 下午16:00-18:00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小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
中职文化课 | |||
中职专业课 | |||
中职实习指导 |
二、考试科目、形式及地点
考试地点:铜仁学院川硐校区。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笔试单科成绩可保留,有效期2年。我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科目:
学段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 |
小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高级中学 | ||||
中职 | 文化课 | |||
专业课 | ||||
实习指导 |
初级中学的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科目;高级中学的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申请人员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和《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在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也可报考。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填报时间:9月6日-11日
网上审核时间:9月7日-12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16日
报名流程分为考生网上填报信息、考区网上审核和考生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填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仔细阅读我省当次考试报名公告,承诺有关诚信事项。
所有考生(含非首次参加考试考生)均需进行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二)网上审核
我省笔试报名从本次考试开始不再进行考生资格的现场审核,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考务人员在考务管理系统中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重点为: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考生提交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考生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由考生自己负责,如因虚报信息造成的不能参加面试或认定教师资格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网上审核时,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要使用注册号登录网报系统,修改个人信息(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除正规证件照外的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交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五、考生准考证获取
(一)报名结束后,考区在考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号。
(二)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10月31日-11月5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收费标准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执行,笔试60元/每科。
七、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传真至0851-5959665、5952119),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并经本人签字。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请咨询:贵州省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电话:0851-6700608
(四)2016年下半年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om)查询。
(五)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
铜仁学院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