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合成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确定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考场统一设在阜阳市,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016年10月15日10:00以后,报名人员可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身份证明相关材料、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组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或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部分职位在面试之后进行加试。加试满分为100分,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加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加试人选,面试、加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5: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