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满后履行相关聘任手续,聘期三年,其中初聘人员试聘期一年。
如出现空岗,由局党工委研究决定后直接聘任。
成立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