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气发〔2015〕53号),广东省肇庆市气象局所属部分县(市、区)局拟采用面试方式招聘大气科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1《肇庆市气象局2016年公开招聘大气科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2014、2015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且尚未失效的高校毕业生,另有特别规定的岗位除外),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其他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
(三)应聘者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拟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9月8日上午09时—9月19日下午17时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需登录广东气象网(http://www.grmc.gov.cn)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后通过邮件方式,将报名表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zqqxzzq@126.com)。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肇庆市气象局—2016年公开招聘硕士—姓名”。
招聘单位收到报名表后会回复邮件,若报名后3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可打电话确认,请勿重复报送报名表。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16年9月22日以后在广东气象网(http://www.grmc.gov.cn)发布资格初审公告,公布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准考证领取方式。
(四)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必须全面、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于2016年9月22日以后在广东气象网(http://www.grmc.gov.cn)公告,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公告中要求的证件参加面试。
(二)面试形式和规定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和入围比例,凡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均可参加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限定在20分钟,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计分方法,对应聘者个人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从业气质等方面进行测评。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程序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招聘单位将会电话通知体检人选和体检时间。凡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医院建议复查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应聘资格,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在校表现、遵纪守法、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三)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东气象网(http://www.grmc.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六、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将据此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在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招聘信息发布:广东气象网(http://www.grmc.gov.cn)
考生报名邮箱:zqqxzzq@126.com
咨询电话:0758-2224419、2232086
监督电话:0758-2288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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