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25日后出生人员)和40周岁以下(即1975年9月25日后出生人员)。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职位表)。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即2016年9月2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岗位工作经历、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