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和《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现就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汕头考区加分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资格审核对象
报考本次公开招聘汕头市岗位且于2013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7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考生。
二、审核地点、时间
地点: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917)。
时间:2016年9月12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三、须提交审核材料
1.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须自行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打印)。
上述材料原件审核后仅留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携带上述有关材料按照通知规定时间到我局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咨询电话:0754-88179804。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