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内容:考《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全都为客观题。《申论》是为考生提供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它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全部为主观题。
笔试时间:《公共基础知识》:2016年9月17日上午9∶00-11∶00 《申论》:2016年9月17日14∶00-16∶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5。对于单位急需紧缺,报名人数较少的特殊专业岗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降低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