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进一步优化全区干部队伍结构,经中共官渡区委、昆明空港经济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区竞争性选拔6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竞争性选拔的人数和职位
本次竞争性选拔6名职级为实职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其中,行政编制岗位5名:共青团官渡区委副书记1名,官渡区官渡街道司法所长1名、官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1名、官渡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建设管理处处长1名;事业编制岗位1名:官渡区“四创两争”办公室副主任1名。
二、竞争性选拔的范围、资格条件及职位要求
(一)选拔范围
1.官渡区、空港经济区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官渡区、空港经济区辖区范围内市垂直管理单位的在职在编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2.官渡区、空港经济区范围内在岗在职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
(二)资格条件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官渡区、空港经济区实际,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国家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2.自然条件:
①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②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及任职条件:
①年龄条件:
报考团区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在25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官渡区官渡街道司法所长、官渡区“四创两争”办公室副主任、官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建设管理处处长4个实职副科级职位的,年龄在28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官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建设管理处处长2个职位具有与职位相关专业技术初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职位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官渡区卫生局副局长职位的人员,因职位专业性强,要求具有与职位相关医学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②报考以上副科级职位的,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3月1日前任职);事业人员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官渡区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官渡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且仍在岗(时间计算到2012年2月满2年)。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提任期限;
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
③问责期间;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⑤经公选任职未满3年;
⑥试用期未满;
⑦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具体职位要求
1.共青团官渡区委副书记: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语言表达能力强,热爱青少年工作,性格开朗。
2.官渡区官渡街道司法所长:政法学科类专业,熟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具有一定的分析、处理复杂矛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官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管理类、法学类、社会学类及相关专业,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官渡区卫生局副局长:医药学类专业,熟悉卫生行政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关医学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
5.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建设管理处处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土地规划、工程建筑及相关专业,掌握国家土地、建设、规划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6.官渡区“四创两争”办公室副主任:管理类、经济类、中文类、政法学类及相关专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写作能力,有一定的综合协调管理能力。
三、竞争性选拔的工作步骤
竞争性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实行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
官渡区竞争性选拔实职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15日在官渡区政府公众信息服务网(gd.km.gov.cn)等媒体上发布通知和公告,向全区公布竞争性选拔的职位、职数、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向官渡区竞争性选拔实职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昆明市官渡区、昆明空港经济区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在官渡区公众信息服务网(gd.km.gov.cn)上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资格条件要求的任职材料、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事业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聘用合同等所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三)资格初审
各单位党组织应对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内容和各种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登记表》须填写单位党委(党组)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名者须填写《诚信承诺书》1份,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资格复审
官渡区竞争性选拔实职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下旬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并对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2012年州市、县竞争性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的通知》,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五)笔试
笔试统一定于4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试题命制、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媒体公布。
(六)面试
面试定于4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绩问题的履职能力。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七)体检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以相关形式或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八)组织考察
由区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九)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区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并提交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十)任前公示
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十一)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以官渡区政府公众信息服务网发布公告等形式公布选拔结果。
本次竞争性选拔任用的干部一律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适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或辞退。
竞争性选拔全过程的有关情况由官渡区竞争性选拔实职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官渡区政府公众信息服务网及时发布。
报名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320号官渡区委、区政府办公楼4楼中共官渡区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871-7197497 7180769
传 真:0871-7166392
网址:官渡区政府公众信息服务网(gd.km.gov.cn)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官渡区竞争性选拔实职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官渡区竞争性选拔实职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