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孙修修等419名同志被批准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1)。公安机关职位报到事宜另行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管理遵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执行(见附件2)。
二、严格落实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在《指南》和职位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职位,考生一经录用,必须签订相应最低服务年限的协议。
三、请新录用人员报到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下列单位领取《录取通知书》:报考宜昌市直法院、市直检察院、市档案局、市党史办职位到宜昌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领取;报考市发改委、市地震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市畜牧兽医局、市规划局西陵分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国资委、五峰后河管理局、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职位到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报考县市区职位的考生分别到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报考市工商、质监系统职位分别同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联系。需邮寄的考生,可分别与上述单位联系。
四、请各位新录用人员于2016年9月19日至21日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录用单位报到。
五、请各位新录用人员保持通信畅通,注意旅途安全,并按公布电话主动与招考地(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联系,确保顺利报到。
六、妊娠期考生按《报考指南》第二十二条处理。
咨询电话:宜昌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0717-6252140
宜昌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0717-6056397
各招考地(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宜昌市档案局:0717-6256072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含葛洲坝、三峡坝区人民法院):0717-6341012、6713290、6331325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含葛洲坝人民检察院): 0717-6218211、6712097
宜昌市地震局:0717-6773349
宜昌市知识产权局:0717-6252930
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局:0717-6758197
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0717-6736885
宜昌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0717-6491804
宜昌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0717-6852608
宜昌市畜牧兽医局:0717-6909772
宜昌市规划局西陵分局:0717-6323500
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18607203001
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0717-6225356
五峰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13477846678
宜昌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0717-6914080
宜昌市农机安全监理所:0717-6903428
宜昌市委党史办公室:0717-6915126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717-6255290
宜昌市工商局:0717-6442953
宜昌市质监局:0717-6340020
宜都市:0717-4843796、4837174
枝江市:0717-4214570、4219382
当阳市:0717-3231843、3285272
远安县:0717-3820612、3822992
兴山县:0717-2583129、2584512
秭归县:0717-2886005、2886072
长阳县:0717-5330655、5327279
五峰县:0717-5822589、5821280
夷陵区:0717- 7826280、7816068
西陵区:0717-6927609、6916343
伍家岗区:0717-6550117、6359959
点军区:0717-6994059、6673373
猇亭区:0717-6516739、6511338
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2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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