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并报相关单位批准,平江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驾驶员。平江县人民法院委托平江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和劳务派遣。招聘书记员、驾驶员办法规定如下:
一、招聘单位:平江县人民法院
二、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考试、考核”的原则,重点在政治思想,综合能力,健康状况、政审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
三、招聘岗位及职数: 书记员5名(不限性别),驾驶员1名(限男性)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平江县法院书记员、驾驶员工作。
2、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其他不适宜从事书记员、驾驶员工作的疾病。
3、书记员须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备熟练的电脑打字技能;驾驶员须高中以上学历,持有B1以上驾驶证,具有4年以上驾龄。
4、书记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驾驶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
6、无其他不适宜到法院工作的情形。
7、根据岗位的需要,以上条件经招聘单位、评审组商议后确定。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平江县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20日,由平江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报名,平江县人民法院进行初审。报考者如实填写报名申请表;
报名地点:平江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平江县城关镇西街175号,原县公安局院内)。
3、面试时间:2016年9月27日上午8时30分,书记员还需考试电脑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
4、政审:通过调查社会关系,当地村、社区、派出所了解其违法违纪的情况。
5、体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六、待遇:确定招聘到平江县人民法院的书记员、驾驶员,由人社劳动部门核定工资标准,初步确认每月待遇2500元以上(含养老保、工伤保、失业保、医疗保、生育保等社会保险),根据不同岗位发放一定的补助。经试用期三个月后,正式聘用为一年,根据用人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视情况续签。
七、联系电话:0730-6288067
监督电话:0730-6260519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