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云浮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云浮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及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单科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笔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登陆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dyf.lss.gov.cn/查询。
二、面试形式
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的形式以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发布公告为准。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审查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安排在2016年9月22日至2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进行(具体审查地点见附件2),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三)审查材料。考生需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以上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查后退回原件。
(四)递补审查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方能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如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相同岗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对象。请未进入资格审查但笔试成绩靠前的考生准备好有关资格审查的材料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能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五)审查要求。进入资格审查的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补齐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云浮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上签名方可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市直事业单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及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各考生密切留意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的公告。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8日
附件:
1.云浮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