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改善领导班子结构,经中共盈江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竞争性选拔7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及职位要求
本次竞争性选拔职位共7个,其中:县直部门职位4个,乡镇职位3个,全部职位面向盈江县。凡符合条件的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中的干部职工(含事业身份的干部、工勤人员、在职在岗大学生村官)均可报名。
具体职位及职位要求如下:
(1)中共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综合室主任(副科级)。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积极主动,热爱纪检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中共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交通建设纪工委副书记(副科级)。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共青团盈江县委副书记(副科级)。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团的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盈江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副科级)。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能深入基层工作,能关心关爱帮助残疾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盈江县芒章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副科级)。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作风扎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盈江县那邦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副科级)。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扎实,熟悉农业农村工作,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能吃苦耐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7)盈江县支那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副科级)。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积极,认真扎实,熟悉农业农村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报考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资格
本次竞争性选拔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和选拔职位的具体要求,符合报考职位的职位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公选人员年龄在28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本数),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种人口较少民族(阿昌族、德昂族、景颇族、怒族、独龙族、基诺族、布朗族、普米族)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具备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2、报考副科级职位的,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任职时间计算至2012年2月29日)。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2012年2月29日前在职满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可报考副科级职位。
3、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管理干部及专技人员报考副科级职位,须工作满2年以上,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未参加职称评定的事业人员参加报考的须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工人参加报考的须取得初级以上职称且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参加工作时间计算至2012年2月29日)
4、纪检职位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下列人员不准报名: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竞争性选拔的工作步骤
竞争性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实行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
县竞选办于3月15日通过德宏团结报等州级媒体及盈江县电视台、盈江党建网发布公告,公布选拔职位、报名条件、报名办法、程序方法、时间安排等选拔的职位及职位说明、报名条件资格、选拔程序和方法等。同时将以县委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由各单位组织传达动员。
(二)报名登记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从2012年3月15日开始至3月25日截止。报名地点:中共盈江县委组织部干部股,联系电话:0692——8115877。报名人员可通过个人自愿或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后报盈江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进行复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
县委组织部门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报考人员的登记、证件查验、资格审查和报告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报县竞选办复审,审查合格后,由县“竞选办”统一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发出考试通知书和准考证。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笔试
笔试统一定于4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科级职位的笔试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本级媒体公布。
(五)面试
面试定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本级新闻媒体上公告。
(六)组织考察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取前两名人选确定为初步拟任人选。并征求县纪委、县检察院及县信访局意见。
(七)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提请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对各职位拟任人选进行差额票决。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
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九)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或聘任手续,并通过盈江县电视台和盈江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yj.yn.gov.cn)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对决定提拔使用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全程监督。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方案要求,及时公告、公示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各组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环节的工作,防止和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出现工作失误,要追究责任,进行问责。对竞争性选拔工作中出现的任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确保竞争性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0692——8115855,8115877
举报电话:0692——12380
县纪委执法室:0692——8114938
五、本实施方案中未尽事宜,由县竞选办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解释。
中共盈江县委组织部
2012年3月15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