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南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市属有关学校:
为了做好2016年下半年南平市普通话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考试时间
(一)考试地点及联系人
南平市农业学校(建阳),联系电话:0599-5629427,吴老师
(二)考试时间
2016年 11月26日-11月27日。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20日。
2.社会考生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因受场地限制,本次报名只接受60名社会考生。
3.南平地区内在校生报名方式:统一由学校组织报名,不通过网络报名。
(四)缴费时间及联系电话
1.社会考生网络报名结束后,统一到考点缴费,逾期不缴,视为放弃考试。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28日(双休日不上班),联系电话:0599-5629427,吴老师。
2.在校生由学校统一组织缴费。
(五)学校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东桥东路78号(火车站可坐2路、16路到美嘉德广场到马路对面转1路车到农校站下车,或打的到农校;汽车站坐1路车到农校站下车;高铁站坐K2到花园酒店下,打的到农校下车)。
二、报名对象
根据教育部第16号令规定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下列人员应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相应等级标准:
(一)教师和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为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为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语音教师为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二)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为一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为一级甲等水平;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四)公共服务行业中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导游等为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五)师范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话剧表演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
(六)其他社会人员可自愿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
现阶段应接受测试的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为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普通话水平未达到规定等级标准的人员,所在单位应督促其参加培训、测试并达到规定的等级。
三、社会考生报名方式
(一)考生登陆www.npjy.gov.cn网站普通话报名专栏,点击我要报名,进入全省各地市界面,选择南平市,按照网站要求进行报名。
(二)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提交报名成功无法删除,同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点确认考生信息,缴纳相关费用。
(三)本次测试只招收在南平地区有户籍,居住、工作或学习的考生。
1.非南平户籍但在南平居住或工作也可报名。
2.学校和户籍都不是南平地区的考生暂不招收。
(四)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现场确认时,要携带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2.在外地就读的且户籍在本地的在校生通过网络报名,需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现场确认信息时,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需复印出学校名称+学生姓名+有效期),方便考点核实信息。如考生填写信息错误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工作地点在南平且户籍、学籍不在南平的考生,现场确认信息时,提交工作证明。
四、其它事项
(一)报名费按照闽价费〔2004〕费195号收取;培训费按照闽价费〔2012〕费414号收取。
(二)由于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测试具有特殊性,为保证考生考试顺利,原则上考点应督促并组织考生参加上机培训,熟悉上机环境和操作系统。
(三)为提高考试过关率,考点应督促并组织普通话水平未达到规定等级标准的考生参加考前理论培训。
(四)考生如需要教材、学习卡请于考点联系。
(五)培训由考点主办,最终解释权归属考点。
(六)考点要加强规范化建设,服务好考生。
南平市教育局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