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公开招聘基础教育教研员旨在建立科学规范的教研员选拔任用机制,推行竞争上岗,搞活用人制度,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富有活力的基础教育教研员队伍,更好地发挥基础教育教研室教学“研究、指导、服务”的职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全市基础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新局面。
二、招聘岗位
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现需要招聘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9人,岗位设置如下:
高中语文1人;高中思想政治1人;高中英语1人;高中数学1人;初中语文1人(兼文秘工作);初中道德与法治(兼办公室工作)1人;中小学体育与健康1人;中小学心理健康、中小学安全教育1人;小学科学、道德与法治1人。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2、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和能力,在全市同学科教师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3、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和科研能力,撰写的教学论文、课题报告有较高质量。熟悉网络技术。
4、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招聘的学科教研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男在48岁以下,女在43岁以下。省特级教师、省级以上骨干教师、省级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中原名师等特别优秀者年龄男可适当放宽至50岁,女可适当放宽至45岁。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采取组织(教育局、教研室、学校)推荐与个人自荐两种形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教师,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贴近期2寸照片),于2016年9月24、25日到市基础教育教研室报名。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称证书、论文等复印件各2份。
(二)9月27日笔试。29日面试。9月30日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进行考核,差额选定考察对象并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入选人员的考察工作向局长办公会报告入选名单及考察结果,经局党委和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开封教育局网公示入选名单。
五、考试办法
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项。全部采取量化打分的办法进行。每项按100分计算。
1、笔试:组织符合资格者进行笔试,主要考察其专业知识和教研工作能力。
2、面试:应聘者简单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和重点做好应聘岗位的设想,时间为10分钟,满分40分。演讲完毕,以抽签的方法选择答辩题进行答辩,或由评委即席提出问题演讲者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在10分钟以内,满分60分。
3、业绩加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业绩材料(如已发表的论文、论著、教研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由评委进行量化打分。
六、管理办法
(一)对新招聘的专职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如能胜任教研工作,办理正式聘任手续,个别不能胜任者回原学校工作。试用期间至调入教研室之前,试用教研员的各种待遇由原单位负责。
(二)开封市基础教育教研室实行教研员年度聘任制。
七、组织领导
教研员公开招聘工作是我市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教育局成立教研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教研员招聘工作专家评审小组。
联系电话:2388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