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人数1:2的比例,根据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⑵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⑶因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而造成所报考职位拟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⑷因入围对象缺考导致未形成竞争职位的参考人员,其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同类职位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以上,方可列为拟入围体检对象。面试的职位分四类:①临床类包括内科、外科、儿科、手外科、妇产科、麻醉科、肛肠科、精神科、肿瘤科;②医技类包括检验、B超、放射、影像、药学、中药学;③护理类;④其他类包括康复治疗技术、疼痛科、针灸康复科、内科(中医)、中医科、骨伤科、口腔、公卫医师、食品检验、文秘、会计、计生工作人员。
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