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仲恺高新区潼侨镇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76年7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或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6年9月20日至10月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00时)
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的,应聘者在报考期间,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资料到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人民政府主楼二楼党政办组织办公室报名,按要求填写《潼侨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者可自行下载《潼侨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后与上述需要审核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发到潼侨镇政府党政办邮箱tqzzzgz@163.com。
三、考录办法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录取。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和相关专业知识;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合格人数不足,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评报考者综合素质、口头沟通和表达能力以及所报岗位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总分为招聘考试最终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前需审核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
四、有关待遇
经考试合格录用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待遇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给予正式聘用,按镇政府同等条件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本公告由潼侨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辉娜
联系电话:0752-3791662
传真:0752-3791662
电子邮箱:tqzzzgz@163.com
邮政编码:516232
潼侨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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