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含1:5),达不到该比例的,不予开考。
2.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 (1)与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相关的法律法规、实务知识(占60%);(2)公文写作(占40%)。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区科技局公告栏中,并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