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在本职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工作由单位组织。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