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笔试成绩,各遴选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市委办、市委政策研究室、总工会、接待办职位的人员,根据写作能力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同一职位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写作)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满分100分。
报考市委党校职位的面试人选需进行试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