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聘人员待遇按年薪30000元计发(含四险一金);
(二)经聘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表现较好,经考核合格的,双方续签合同;聘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违反单位管理制度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给予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