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公开招聘按公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2、不进行笔试的岗位,按公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但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达到6:1以上(含6:1)的,需参加笔试考试,即按公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需参加笔试的,在报名结束后5日内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10月20日至10月21日(正常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务费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