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须持《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身份证到测试点办理报到手续,未办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者,不予测试。
二、考生将测试号码布用别针固定在运动服上。
三、考生参加专项测试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测试人员的统一指挥。必须持有身份证、报考证、测试号码布,提前30分钟到检录处点名,凡点名不到者,以弃考处理。
四、考生必须将测试号码布佩戴于胸前,无号码者不得进入测试现场。
五、考生在测试期间因生病、受伤等原因造成的迟到、误点等给予补考机会。
六、测试过程中,考生如对测试成绩有异议,须在30分钟内向评判员提出,过期不受理。
七、考生进入测试现场后不得擅自离开,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专项主考批准同意,凭报考证出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