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jsie.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核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