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身份,身体健康;
3.进事业单位工作满3周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 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本次招(选)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6年9月26日。
招(选)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选)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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