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新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将开考比例降低至1:3。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2)此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3)提供笔试加分材料。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现场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项目主管部门加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4)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
(5)报考者于2016年10月21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6)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