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体检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具体时间、地点在新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布。同时,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