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期间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需自行承担。
依据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考察),期间如有被淘汰或本人自动放弃,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测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考察贯穿整个招聘过程,随时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考察要求的,立即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