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作要求。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