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犯罪记录。
(二)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
(三)报考法官助理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法学专业毕业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报考书记员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者优先。以上具有相应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五)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六)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