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城管事业,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鹤壁市淇滨区户籍。
4.男性,身高1.7m以上,年龄18-28周岁(1988年10月1日之后至1998年9月30日之前出生)。
5.退役士兵和警校毕业生可报考劳动合同制城管巡防队员。退役士兵需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警校毕业生需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
报考劳动合同制城管队员需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