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按照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被考察人员同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