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类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卫计系统招聘短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2)执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10月31日。工作经历不包含全日制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