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肇庆市鼎湖、端州、高要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后出生),要求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专业不限。
6、具有以下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熟悉电脑操作和办公软件应用,有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具有以上条件人员报名时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