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应聘人员户籍有何限制?
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简章》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问:市直事业单位今年是否招聘本科等其他学历层次的人员?
答: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分两批进行。面向本科生等其他学历层次人员的招聘,将于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结束后进行。《招聘简章》将在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敬请关注。
问: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范围是什么?
答: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范围是:一是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博士或硕士学位(含2012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的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学历认证手续的海外留学归国研究生,可以国家统招全日制研究生身份报考;二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问:报考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有哪些基本步骤?
答:报考基本步骤包括:
1、阅读《招聘简章》,准确掌握有关规定和要求。
2、登陆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ytrsks.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如实填写、准确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3.5×2.3CM、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照片过小或不清晰可能审查不被通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3、考生提交报名信息12小时后审核人员进行初审(系统设定)。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以最后一次登陆报名系统、点击“保存”的时间算起)12小时之后,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此岗位。
4、初审通过后在网上进行缴费。初审通过后于2012年3月27日至4月1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在建行和工行皆可。网上缴费时,请认真阅读烟台人事考试网上的缴费说明。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无效报名。
5、缴费后于2012年4月5日前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6、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按照指定时间、携带指定材料,到烟台人才市场(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三楼第一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
7、按照领取的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笔试、面试。
8、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及时参加体检和考核。
其他有关事宜,请注意登陆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问: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答: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各类报名时间分别为:
卫生类岗位2012年3月26日-3月27日;
教育类岗位2012年3月28日-3月29日;
其他类岗位2012年3月30日-3月31日。
报考者务必在各类岗位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不在该类岗位指定时间内报名的,初审不予通过。考生报名时间以最后一次登陆报名系统、点击“保存”的时间为准。初审通过后要及时交费,逾期未交费,视为无效报名。
问: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12小时后,登陆网站发现报名信息仍为“未审核”状态是怎么回事?
答:一个原因是为方便考生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补充或改报应聘岗位,报名系统设置为考生提交报名信息12小时后审核人员才能进行初审,若考生在报名的12小时内上网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或仅是登陆系统未改信息但点击了“保存”,系统将自动从考生登陆报名系统、点击“保存”的时间起推迟12小时进入审核状态。因此考生如果只是上网查看审核状态而不修改报名信息,退出系统时一定不要点击“保存”键,否则系统自动认定考生修改了报名信息。另一个原因是报考人员较多,审核人员不能在短时间内审查完进入“审核”状态的全部报名信息,这种情况请考生耐心等待。
问:对报考人员的毕业时间有何要求?
答:报考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于报名日(2012年3月26日)前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
问: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应注意什么?
答: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在登陆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在“工作单位”栏填写签约单位名称。在资格审查时,还需要签约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问:考试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答: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费用每人70元(直接参加面试的,现场资格审查时补缴30元面试费)。享受减免考务费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3月31日-4月2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莱山区府后路2号)附楼5层520室(位于附楼5层西北面)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
问: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
答: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可凭《招聘简章》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减免笔试考务费。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如进入面试范围,在资格审查时,经考生本人申请,也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问:如果银行端支付成功,查询人事考试网站缴费状态仍然是“未缴费”怎么办?
答:因为网络通讯问题,极少数情况下,考生缴费时可能会出现银行扣费成功,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缴费状态仍显示“未缴费”。遇到此类情况,可以登陆本人的个人网上银行,查询当日明细和账户余额,如果确实已经扣费成功,第二日人事考试中心与银行方对账后,会将缴费状态改为“已缴费”。
问:如何理解“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
答:本次招考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回避规定主要内容是: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问:哪些人员享受笔试加分优惠政策?
答: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烟台市直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其中,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驻我市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迁入户口所在地(指县市区,下同)市直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2分。所有拥有两个以上加分项目的人员均不累计加分,只按分值高的项目加分。
问:享受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人员如何办理加分手续?
答: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4月1日-2日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莱山区府后路2号)附楼5层520室(位于附楼5层西北面)进行审核,有关材料包括: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基层服务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市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注明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性质及所在地)、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审核无误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问:何时何地进行资格审查?
答:资格审查地点:烟台人才市场(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三楼第一会议室。
报考教育类岗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4月9日,
报考卫生类岗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
报考其他类岗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4月11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视为弃权。
问:资格审查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需要本人到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完整的《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具备报考条件参加笔试的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参加笔试的考生,直接领取面试准考证。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格证书等)。
上述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大学本科以及研究生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问: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资格审查时,除需提供《招聘简章》里规定的材料外,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岗位、工作年限等)证明信;个人在人才服务中心委托人事代理的,需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岗位、工作年限等)证明信和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满足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证明。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应采用《招聘简章》所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问: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答:截止到开始报名之日,应聘人员工作时间累计应达到招聘岗位要求的实足工作年限。
问:人事档案没有由有关档案管理单位管理,是否认可工作经历?
答:本次招考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人事档案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管理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工作经历,本人档案未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管理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
问:招聘考试采取何种方式进行?
答: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但岗位报考人数(以网上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30人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直接进行面试。笔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一科。面试根据岗位或行业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考评、说课、试讲等多种方式。
问: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答:经审查批准进入面试的人员,招聘主管机关会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也会在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布。报考者注意登陆网站查询。
问:本次考试是否指定辅导用书?
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问:公开招聘期间有哪些联系方式?
答:政策咨询,请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0535-6905229。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5-6683333。监督电话:0535-6789730。
问:考生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答:符合条件的应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