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长兴县公证处招考公证员助理,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现确定陈建莉、沈建强为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1、反应问题的形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歪曲事实。
3、公示时间:2016年9月22日-2016年9月30日。
4、公示受理电话:长兴县司法局政工科,0572-6050912。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 1 | 沈建强 | 男 | 大学本科 | 
| 2 | 陈建莉 | 女 | 大学本科 | 
浙江省长兴县公证处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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