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州市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
公示合格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单位签订8年以上(含8年)服务年限。聘用人员对照溧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溧政办发【2016】12号)文件,符合奖励条件的享受相应的奖励政策。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