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州市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5年以上。属于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16年10月15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