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病和其他慢性疾病;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2016年仪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属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符合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