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管理:聘用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个税,保险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中级雇员佣金每年6-10万元,工资数额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情况予以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