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网站www.scpta.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2年3月22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6年3月22日—1994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全市招考单位共39个,招考职位48个,招考总名额90名。其中: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单位18个,招考名额55名(市级机关单位1个,招考名额1名;县区级机关单位15个,招考名额21名;乡镇机关2个,招考名额33名);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1个,招考名额35名(市属单位4个,招考名额4名;区县属单位17个,招考名额31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2年上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2日至26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考录主管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以及相关提示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特别是报考条件,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3月22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因时间紧迫,本次招考网上初审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以及是否符合招考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报考者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特别是专业条件的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2年3月22日至28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2年3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到遂宁市考试中心(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5号楼3楼5311号房间,电话0825-5866016)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csn.gov.cn)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4月16日至20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21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重灾县(市、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元坝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等由国家有关部委明确的39个县(市、区)。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4月23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7号楼3楼7306号房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2年5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 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2年5月25日至28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2年6月1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2年6月12日前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2012年7月5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csn.gov.cn)上公布。考生应按公告规定携带《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公告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2年7月7日至9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csn.gov.cn)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cs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立考录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825-2240007
中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 0825-5866002
九、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因时间紧迫,本次招考网上初审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以及是否符合招考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报考者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特别是专业条件的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级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或者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csn.gov.cn)上公告。
3.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足球游戏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主管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0825-586601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遂宁市考试中心 0825-5866016
四川省考试中心 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附件:2012年上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2012年上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职位编码 | 拟任 职务 | 录用 名额 | 招收范围 | 招收对象 | 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 | 备注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 | ||||||||
遂宁市水务局 | 科员 | 1080001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水务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工程、会计学 | ||
遂宁市防汛办 | 科员 | 1080002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水务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工程、会计学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遂宁市计划生育协会 | 科员 | 1080003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财务会计教育、财务管理、会计学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遂宁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 | 科员 | 1080004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临床医学、公共事业管理(医事法学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遂宁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 科员 | 1080005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统计学;经济学类专业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射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科员 | 1080101 | 科员 | 2 | 全国 | 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法学;药学类专业 | ||
射洪县农业局 | 科员 | 1080102 | 科员 | 2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农学类专业;汉语言文学 | ||
射洪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科员 | 1080103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建筑学、土木工程 | ||
射洪县发展改革局 | 科员 | 1080104 | 科员 | 1 | 全国 | 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经济学类专业 | ||
射洪县审计局 | 科员 | 1080105 | 科员 | 2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审计学、会计学 | ||
射洪县旅游局 | 科员 | 1080106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汉语言文学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射洪县卫生监督执法大队 | 科员 | 1080107 | 科员 | 2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射洪县城市行政执法大队 | 科员 | 1080108 | 科员 | 2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法学、汉语言文学;电子信息科学类专业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射洪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 科员 | 1080109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环境与安全类专业;环境科学类专业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射洪县国库支付管理局 | 科员 | 1080110 | 科员 | 2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经济学类专业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 | 科员 | 1080201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交通运输、交通工程、交通设备信息工程、交通建设与装备、土木工程、测绘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濒海工程 | ||
蓬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科员 | 1080202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蓬溪县粮食局 | 科员 | 1080203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法学、财务会计教育、财务管理、会计学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蓬溪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科员 | 1080204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动物医学类专业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蓬溪县国土执法监察大队(派驻乡镇国土所) | 科员 | 1080205 | 科员 | 4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土地资源管理、工程造价、法学、会计学、审计学、地质工程;测绘类专业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蓬溪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 科员 | 1080206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蓬溪县人事争议仲裁办 | 科员 | 1080207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蓬溪县规划局 | 科员 | 1080208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学、风景园林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大英县纪委 | 科员 | 1080301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 | ||
大英县财政局 | 科员 | 1080302 | 科员 | 1 | 全国 | 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财政学;财务会计教育、财务管理、会计学 | ||
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科员 | 1080303 | 科员 | 1 | 全国 | 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 | ||
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科员 | 1080304 | 科员 | 1 | 全国 | 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预防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 | ||
大英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 科员 | 1080305 | 科员 | 2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科学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大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 | 科员 | 1080306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大英县工业发展局 | 科员 | 1080307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城市规划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船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科员 | 1080401 | 科员 | 1 | 全国 | 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轻化工程;化工与制药类专业 | ||
船山区林业局 | 科员 | 1080402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草业科学类专业;森林资源类专业;环境生态类专业 | ||
船山区林业局 | 科员 | 1080403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 ||
船山区审计局 | 科员 | 1080404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审计学、会计学、工程造价 | ||
船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科员 | 1080405 | 科员 | 1 | 全国 | 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 | ||
船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科员 | 1080406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城市规划、建筑学 | ||
船山区委编办 | 科员 | 1080407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 | ||
船山区统计局普查中心 | 科员 | 1080408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船山区就业局 | 科员 | 1080409 | 科员 | 1 | 全国 | 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船山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 科员 | 1080410 | 科员 | 1 | 全国 | 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法学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船山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 科员 | 1080411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船山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派驻乡镇国土资源所) | 科员 | 1080412 | 科员 | 6 | 全国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土地资源管理、法学、工程管理、工程造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勘查技术与工程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
蓬溪县乡镇机关(一) | 科员 | 1080209 | 科员 | 6 | 全国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蓬溪县乡镇机关(二) | 科员 | 1080210 | 科员 | 6 | 全国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蓬溪县乡镇机关(三) | 科员 | 1080211 | 科员 | 6 | 全国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大英县乡镇机关(一) | 科员 | 1080308 | 科员 | 5 | 全国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大英县乡镇机关(二) | 科员 | 1080309 | 科员 | 5 | 全国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大英县乡镇机关(三) | 科员 | 1080310 | 科员 | 5 | 全国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合计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