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岗位类别 | 岗位 名称 | 岗位 代码 | 专业 方向 | 招聘 人数 | 学历、学位、 职称 | 其他要求 |
1 | 专业 技术 | 政法教研部教师 | JS1 | 行政管理 | 1 | 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 | 1、博士研究生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国(境)内外高校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2、博士研究生本、硕、博专业均应在同一级学科范围内; 3、在职人员最高职称须为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
2 | 经济学教研部教师 | JS2 |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 1 | |||
3 | 党建与统战理论教研部教师 | JS3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1 | |||
4 | 市情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 YJ1 | 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 | 1 |
备注:年龄要求教授(正高)45周岁以下,副教授(副高)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本次引进高层次教研人员年龄的计算以本人身份证记录的出生日期为准,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