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结束后,我校(院)组织体检人员由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东莞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