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资格及专业、学历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2016年新增招聘的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均可报考,但大专学历者只能报考乡镇卫生院。
3、2016年新增招聘的康复治疗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和医学信息管理等八个专业,报考者需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特岗全科医生的资格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医师执业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4、县乡两级具有高级职称、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医师。
5、可根据条件,在乡镇卫生院已取得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在编医务人员中,招聘部分特岗全科医生到偏远乡镇卫生院工作(中心卫生院除外),享受上级补助的岗位津贴,招聘比例不得超过特岗全科医生招聘计划总人数的20%.
其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不满5年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