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结束阶段当场宣布。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再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