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政自律等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考察情况及考试综合成绩,经民进湘潭市委主委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
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经研究可以从考察合格者中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