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师范学院是郑州市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对高层次人才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博士研究生。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学校简介
郑州师范学院坐落于黄河之滨,嵩山之麓的河南省省会郑州, 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院占地面积1060亩,建筑面积46万余平方米,各类实验实训室160多个;有附属中、小学6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31个。学院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坚持以教师教育为主体,文、理、工、管多学科协调发展。现有本科专业31个,专科专业29个,全日制在校生近2万人。有教职工107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35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770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师、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教学名师、省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等60余人。
建校60多年来,学院秉承教师教育优良传统,牢固树立为河南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思想,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特色名校、依法治校,致力于培养综合素质高、理论基础扎实、专业技能过硬、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教师及其他专业人才,近年来,先后被授予 “全国文明单位”、 “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 “河南省本科院校综合实力20强”、“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等荣誉称号50多项。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2016年计划招聘24名博士研究生。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郑州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本、硕、博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且本科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聘用后能够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报考年龄要求参照附件《郑州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一览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例如:40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程序和考核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0日期间,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5点。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6号北大学城郑州师范学院东校区(经济管理楼C217房间)联系电话0371-65502693 联系人:陈四海、焦国慧
(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核:应聘者来学校现场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本、硕、博阶段,国外学历学位需携带由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定的证件)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能证明本人学术、科研水平的相关材料等,并准备3张1寸彩色照片。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郑州师范学院统一组织。
1、考核时间和地点:在郑州师范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
2、考核内容:采用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专业领域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具体要求现场报名后通知)。
3、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现场公布。按照招聘专业计划人数,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成绩70分以下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未到场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注意事项: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会及时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全程随时关注我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内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关注招聘信息通知、造成失误的,责任自负。
六、体检
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内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和体检结论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综合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我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学校人事处按程序报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八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相关待遇
(一)安家费:
1、国内博士补助9万元。第一年补助2万元,分八年付清。
2、归国博士补助11万元。第一、第二、第三年各补助2万元,分八年付清。
(二)配备工作手提电脑一部,电脑产权属学院。
(三)校内享受副教授待遇。
(四)科研经费:
1、文科一次性补助2万元(必须用于科研项目)。
2、理科一次性补助3万元(必须用于科研项目)。
3、对于正在承担国家级或省级科研项目者,学院将一次性给予所需配套经费补助。
(五)学校每月给予1000元住房补贴,补助期限暂定三年,从入校之月起发放,每月发放至校内津贴中。
(六)不受入编时间限制,享受学校的分房政策。
(七)引进博士服务期限为八年,在此期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退还引进时提供的一切费用,并按协议补偿未满服务年限的违约金。
十、工作纪律及监督
设立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高层次人才引进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各项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0371-67185381(市人社局)
0371-66962327(市教育局)
郑州师范学院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