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30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详见信阳市平桥区2016年公开招聘国税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
5、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