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和核准,资格复审在面试前集中进行,由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负责审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携带能反映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等。专业审查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