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集合时间:2016年10月12日早上6:30。
二、集合地点:南阳市人民政府(地址:南阳市中州路298号)。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集合。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生体检当日勿穿连衣裙。
(三)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
(四)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五)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体检纪律处理。
(六)体检前,体检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体检的顺序。体检开始后,由引导员按顺序逐一引入体检室。
(七)体检考生抽签完毕后,由体检考生本人填写体检表(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表上只填写抽签序号,不得填写姓名等泄露考生信息的内容,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八)体检考生在体检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体检考生进入体检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单独活动,不得离开封闭点,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九)体检考生若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行为,按体检不合格处理。体检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取消体检资格。
(十)本次体检不收取费用,体检费用由南阳市“政府购岗”办公室统一支付体检医院,但有须进一步进行检查项目的考生体检费自理(考生需带200元现金),体检时直接交给体检医院。
(十一)经体检医生确认体检所有项目无漏检后,考生方可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考生签名: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