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公正原则,采取本人网络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面试考核,择优选聘。
二、招聘职位数
此次共招聘幼儿园教师9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服从安排。
(二)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体检达到《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所规定的合格要求。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